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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適是怎樣介紹墨子學說的

 陸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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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研究墨子、墨家的成果集中於《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中國哲學史大綱》一書是我國近代以來第一部運用西方哲學觀點和方法系統闡述中國古代哲學的著作。在該書中,胡適以實用主義哲學的眼光敍述和評判墨子學說。

胡適分墨子學說為三部分:墨子的哲學方法、三表法、墨子的宗教。由墨子生於魯國,正逢儒家學說盛行之時,胡適斷言墨學與儒學有關聯,墨學的許多觀點是對抗和批評儒家的產物,在介紹墨子時,有意於儒墨對比。

在胡適看來,“儒墨兩家根本上不同之處,在於兩家哲學的方法不同,在於兩家的邏輯不同(”《中國哲學史大綱墨子關於“墨子的哲學方法”,胡適認為儒家追究目的、結論,探討是“什麼”;墨子追究方法、原因,探討“怎樣”“、為什麼”。而墨子所探尋的原因、為什麼,就是事物所具備的效用:“墨子以為無論何種事物、制度、學說、觀念,都有一個‘為什麼’。換言之,事事物物都有一個用處”(同上)。

這樣,墨子哲學的方法便是“應用主義”或曰“實利主義”的。但,墨子的“用”和“利”又不是常人誤解的“財用”和“財利”,是指有用於、有利於“改良人
生的行為”“、增進人生的行為(”同上)。關於“三表法”,胡適認為它是墨子的“論證法”,是“邏輯”的應用。三表之中,“實際應用”,即“廢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非命上》)是最後一表,最受墨子重視。

三表弊于忽視事物的長遠價值,囿於耳目聞見,尤其是平常人的所見所聞;三表的貢獻在於注重效用,注重歷史的、現在的、將來的經驗,而經驗是科學之根本、效用是驗證“好”和“善”的標准。

關於“墨子的宗教”,胡適認為墨子是創教的教主,兼愛、非攻、尚賢、尚同、非樂、非命、節用、節葬、天志、明鬼等均是“墨教”的信條。其中,天志是墨教的根本和起點,尚同是墨教的終點,“天志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志”。

至於墨教諸條在墨子學說中的地位,胡適說,墨子的哲學方法和三表法是“墨子學說的根本觀念”,上面所列的信條“都是這根本觀念的應用”(《中國哲學史大綱墨子》)在闡述墨子學說的上述內容之後,胡適對墨子學說作了總體評價,並分析了墨子由哲人變成“教主”的緣由:“‘墨教,的教條,在哲學史上,本來沒有什麼重要。

依哲學史的眼光看來”,這些信條“都是墨學的枝葉。墨學的哲學的根本觀念,只是前兩章所講的方法(即墨子的哲學方法和三表法引者注)墨子在哲學史上的重要,只在於他的‘應用主義’。他處處把人生行為上的應用,作為一切是非善惡的標準兼愛、非攻、節用、非樂、節葬、非命都不過是幾種特別的應用。

他又知道天下能真知道‘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的,不過是少數人。其餘的人,都只顧眼前的小利,都只‘明小物而不明大物’。所以他主張一種‘賢人政治’,要使人‘上同而不下比’他又恐怕這還不夠,他又是一個很有宗教根性的人,所以主張把‘天的意志作為‘天下之明法’,要使天下的人都‘上同於天,。因此哲學家的墨子便變成墨教的教主了(”同上)。

由於胡適斷定《經》上下與《經說》上下、《大取》、《小取》為所謂惠施、公孫龍時代的“別墨”所作,且統稱這六篇為《墨辯》。胡適於《中國哲學史大綱》中,另有“別墨”篇(即第八篇)專論此六篇文章裏的認識論和邏輯學思想,高度評價“《墨辯》六篇乃是中國古代第一奇書”,肯定墨家名學(即邏輯學)在世界和中國邏輯史上的重要地位,兼及墨家自然科學方面的知識(參見《中國哲學史大綱別墨》)。我們從胡適對《墨辯》的評價,不難看出他對墨子《經》上下(我們認為《經》上下為墨子自著)的讚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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