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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制為美:尋找增長邏輯與
道德律令的均衡點

 作者:張昌輝

http://www.xinmojia.com/view.php?tid=740&cid=20

 

“節制為美”是英國著名經濟學家舒馬赫在《小的是美好的》裏提出的一個偉大哲學命題。

有評論說“這是世界經濟學思想裏最具啟發性和顛覆性的立論”,因為它的立意顛覆了此前西方世界一直把“增長的邏輯”和“利潤最大化”奉為圭臬的主流價值取向。 

有意思的是,3000多年前的中國思想家墨子與30多年前的英國經濟學家舒馬赫靈犀相通。墨子曾警告說:“儉節則昌,淫佚則亡。”到了《資治通鑒》,這類警示恒言則更具操作性:“取之有度,用之有節,則常足。”

警鐘為“增長的極限”而鳴

遺憾的是,先哲們的警示和智慧、現代學者們的呼籲,都沒有讓現代人放慢對物質資源和利潤無度開發與攫取的腳步。

據羅馬俱樂部一份關於人類困境的研究報告——《增長的極限》顯示,不到世界人口6%的美國就消耗掉了世界上19種不可再生自然資源的40%。比如,美國的煤消耗量占世界總消耗量的44%,天然氣消耗占63%,鋁消耗占42%,銅和石油消耗均占33%。

所以,《增長的極限》給出的結論和預言是:按照目前(1968年)消耗速度以及預估的消耗增長情形,現在列為重要的不可再生資源中的絕大部分在百年後將會變得極端昂貴。

《增長的極限》初版至今只過去了40年,40年的時間裏,石油價格硬是上漲了近100倍。事實雄辯地印證了40年前羅馬俱樂部的那幫學者們論斷的前瞻和英明。

把目光拉回中國現實。有資料表明,2005年,中國石油、天然氣和煤炭人均剩餘可采儲量分別只有世界平均水準的7.69%、7.05%和58.6%。以儲量最豐的煤炭為例,按現在的年消費量(25億噸左右)來計算,已探明的可采儲量最多可供50年左右的開採。

有專家曾尖銳地指出,依照目前中國的能源開發利用效率、經濟增長速度與增長模式,無論是已知的能源結構、環境現狀,還是預期的能源來路和技術進步,都不足以消除人們對中國能源供給和環境承受的擔憂。

所以,筆者的耳畔不禁響起了舒馬赫的“現代警告”:“污染必須得到控制,資源的消耗必須被引向一個恒久且可持續的均衡點。除非能做到這一步,否則,或遲或早——有些人相信沒剩多少時間——文明的隕落將不是科幻小說的情節,而將成為我們子孫親歷的現實。”

也許正是源自於環境與能源危機的嚴峻現實以及對未來預期的沉重壓力,當跨國公司率先打出CSR大旗之後,中國的央企和民企們便紛紛自發跟進了。眼下CSR浪潮正從東向西匯成了合唱,而“節能減排”無疑是CSR的一個最宏大響亮的聲部。

尋找增長的邏輯與道德律令的均衡點

今天我們為誰節能減排?為企業?還是為社會?還是既為企業又為社會?這個表面看似簡單的問題在現實中卻常常無解。

因為現實的選項因素要遠為複雜多元。節能為企業,這容易理解,因為企業能從中獲利。但減排為企業就未必了,誰都知道,減排的效應更多是外部性的,如果純粹從逐利的角度看,企業可能會選擇少減排或不減排,道理很簡單,減排需要成本,少減排或不減排就會為公司節省不“必要”的開支。

即使是節能,如果僅僅立足於企業自身、著眼於眼前利益,很多企業也未必選擇節能,因為節能需要較大的投入,短期內往往難以收回投入成本。更主要的是,中國的能源價格便宜,便宜的能源價格扭曲了人們普遍的用能行為。

既然能源價格便宜,身為“經濟人”的企業,其“理性選擇”就可能是盡情地享用,選擇“極限增長”,從而為企業創造最大化的即期利潤,而不必或暫時不必勞心費財去投入技術改造或使用新技術,“為社會”節約能源。這一切單個地看似乎也合情合理,這也是目前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居“高”難下的根源之一。

在能源價格“人為低位”運行的背景下,有企業主動地選擇投資節能技術,只有那些公共意識強、道德感強烈、憂國憂民的企業家,才會這麼去做,因為他們是按“道德律令”行事的。但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而且也難以走遠。我們期望的是,企業既要追逐利潤又要有利他考慮、既要講企業利潤又講公共利益,這是一種均衡和節制。

那麼,增長的邏輯與道德律令之間的均衡點在哪里?雖然我們現在還不能準確地描述均衡點的具體座標,但形成均衡點的制衡力量依然清晰可辨。

首先是來自能源和環境危機的硬性約束。增長的邏輯雖然合理,但增長已接近於極限,能源和環境危機已對增長發出了最後的通牒。如果誰敢無視這些領域裏已經發出的危機信號,那麼人類的災難、文明的隕落就會像舒馬赫所預警的那樣——如科幻小說中的情節那樣不期而至。

這是人類的困境和命運,誰也無法置之度外。面臨困境,最先發出呼喊的是那些像羅馬俱樂部裏以鄧尼斯•米都斯教授為首的有地球意識、有道德自覺的學者們。

正是在學者們的呼籲聲中,關於能源與環境問題的全球公約、原則和倡議紛紛問世。1992年,《地球憲章》誕生了。2000年,聯合國《全球契約》正式啟動。2002年,歐盟及其成員國正式批准了《京都議定書》,至今已有170多個國家簽訂了該協定。

基於此,肩負公共責任與使命的各國政府也推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以此規制、約束並指導企業的商業行為。這些剛性的規制為企業的增長和發展劃出了商業行為的“紅線”邊界。

與此同時,輿論的壓力與鼓勵、道德的譴責與表彰,也給企業以激勵與約束。而這些來自企業外部的軟性約束對企業的影響有時可能比法規等硬性約束更為深刻,更為管用,尤其是對企業家個人。

一方面,企業要努力尋求增長,毫無疑問,羅馬俱樂部提出的“零增長”的發展觀短期內不會為企業家所接納。另一方面,企業的增長或發展必須服從外部的硬性規定,還有企業家個人對企業聲譽的重視以及對企業長遠利益考量的內心需求的約束,如此,增長的邏輯與道德律令之間的均衡點就只能在這個主客觀諸種因素所共生的場域內交集了。

那麼,主導這個均衡場域的核心理念是什麼呢?是以“節制為美”的發展理念。在這個均衡場域中,首先必須要有完善的健全的外部剛性規制,其次要有強大恒久的社會責任的輿論氛圍,還有就是適度的增長速度。

 “適度增長”顯然不是快增長,也不是慢增長,更不是“零增長”或負增長,而是“節制增長”。所謂“節制增長”或“節制發展”就是均衡發展、有限發展、量力發展、可持續發展。

 “小的是美好的”,當然,也是可持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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